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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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凌云 陈思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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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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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存在交叉重合,如何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对于增强检察监督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在性质上是广义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两种不同模式,皆属于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直接监督;在功能上则分别在监督范围和监督手段上互为补充。基于此,二者在适用时应当遵循谦抑性、补充性和必要性的共同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不必进行过分严格的区分。面对需要区分适用的情形,应当以诉的利益作为区分标准,并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移送程序进行衔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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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检察监督 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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