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论国有企业依法破产的有关问题
引用本文:王瑛.浅论国有企业依法破产的有关问题[J].兵团党校学报,1994(Z1).
作者姓名:王瑛
作者单位:伊犁州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摘    要:市场经济的一大优势,就是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依法实行破产,是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解决深层矛盾,着力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从整体上搞活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