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权利的国际保护及我国刑法立法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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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文华. 性权利的国际保护及我国刑法立法之完善[J]. 法学论坛, 2002, 17(5): 7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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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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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佛山大学,政法系,广东,佛山,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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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性权利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之一 ,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巴伦西亚性权宣言》和《香港性权宣言》这两个国际性权宣言并不是坚持绝对的性自由 ,其所主张的是有限制的性自由主义 ,体现了一种全新的性权国际保护目标。我国性犯罪之立法完善表现为 :对婚内强奸行为不宜按传统观点一律不以犯罪论 ,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论处 ,司法机关应当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加以明确 ;扩大我国刑法规定的猥亵犯罪的犯罪对象 ;删去聚众淫乱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增设公然猥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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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性权利 婚内强奸 猥亵犯罪 聚众淫乱犯罪 公然猥亵罪 |
文章编号: | 1009-8003(2002)05-0078-06 |
修稿时间: | 2002-08-16 |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of sex right and perfecting of our country''''s crimina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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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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