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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设首席大法官
摘    要:从 2000年开始,“大法官”将不再仅是一种口语尊称,而成为法官的一个等级。据悉,评定法官等级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 按规定,法官共分四等十二级,即分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及法官四等。其中首席大法官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分为两级,符合条件的法院院长才有资格参评;高级法官分为四级;法官分为五级。首次评定主要以任职时间及工作年限为标准,德才表现较好可在一定幅度内上调。 法官分出等级将更有利于公正、准确判案,一是法官将会更注意提高自身素质;二是不同类型的案件将会逐步由不同等级的法官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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