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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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静.浅析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J].学理论,2010(26):15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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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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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浙江温州,32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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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职能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不仅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文字凭证,也是核查案件的重要依据,它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反映了检察院的工作水平。随着检察机关工作任务和执法标准的发展以及司法公开、检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健全,对检察法律文书的公开度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面向社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强化对证据、案件事实的分析论证,以提高检察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因此,应当对制作检察法律文书加以改进和规范,增强说理性,使之满足检察工作的需要。将对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必要性及现状予以阐述,并注重对增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的途径予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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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法律文书 释法说理 必要性 现状 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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