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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从授权行为无因性谈授权委托书公证的证明标准
作者姓名:
于岩
作者单位: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摘 要:
一、授权行为无因性的提出 代理是我国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按《民法通则》的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本质是代理权的授予。公证委托,从形式上属于委托代理,性质上属于意定代理.其取得依据是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
关 键 词:
授权行为
无因性
授权委托书
证明标准
公证
委托代理
《民法通则》
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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