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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执法思想把执法为民作为公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全体民警的行为准则——学习“三个代表“和“二十公“精神心得体会
引用本文:姜良栋.端正执法思想把执法为民作为公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全体民警的行为准则——学习“三个代表“和“二十公“精神心得体会[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4(2):5-7.
作者姓名:姜良栋
作者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北京,100052
摘    要:公安机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工作,必须端正执法思想,把执法为民作为公安工作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全体民警的行为准则.执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公安机关履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实践.坚持执法为民,就是要在坚持和发扬正确的执法思想的基础上,坚决抛弃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错误的执法思想观念;就是要在公安工作和执法活动中,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为;就是要崇尚和坚持公正执法,实现公平与正义.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必须从严治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既着眼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必须规范执法活动和队伍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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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2-4127(2004)02-0005-03
修稿时间:2004年2月26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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