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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口供补强规则研究
引用本文:谭劲松.我国口供补强规则研究[J].法律适用,2003(5).
作者姓名:谭劲松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实际确立了证据运用的一个基本原则——重调查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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