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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潘和昌”商号房屋产权纠纷案后续报道
作者姓名:莫昀达
摘    要: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明确指出:此案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是桂平市人民法院依然受理。本刊2007年上半月刊第10期曾以《这样的行政行为是否越权?》一文报道了桂平市潘和昌商号房屋纠纷一案。1996年,桂平市石咀镇的潘荣炎、潘荣荫、潘进生等人因潘和昌商号房屋的产权问题与桂平市石咀镇供销社发生纠纷。1998年12月10日,桂平市人民政府下发浔政发[1998]76号文,将潘和

关 键 词:落实政策  高级人民法院  供销社  行政复议法  市人民法院  房地产  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  广西区  行政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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