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运合同法的强制性初探——试论责任期间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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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慧.海上货运合同法的强制性初探——试论责任期间法定[J].法制与社会,20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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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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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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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区别于其他运输合同法律规范之关键在于其强制性。强制性体现之一即为责任期间法定。责任期间应该称为强制责任期间,因为这段时期内承运人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适航、管货等强制性义务,若货物灭失或损坏,须负责赔偿,且不能用合同约定减轻这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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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上货运合同 海商法 责任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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