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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伤残”应作“重伤”解
引用本文:
敦宁,马建军.刑法中的“伤残”应作“重伤”解[J].人民检察,2009(10).
作者姓名:
敦宁
马建军
作者单位:
河北省石家庄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
我国刑法分则共有四处对致人"伤残"作出了规定,分别是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
关 键 词: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法定刑
从重处罚情节
刑讯逼供
监管人
有期徒刑
刑法分则
非法拘禁罪
暴力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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