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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伤残”应作“重伤”解
引用本文:敦宁,马建军.刑法中的“伤残”应作“重伤”解[J].人民检察,2009(10).
作者姓名:敦宁  马建军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我国刑法分则共有四处对致人"伤残"作出了规定,分别是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

关 键 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法定刑  从重处罚情节  刑讯逼供  监管人  有期徒刑  刑法分则  非法拘禁罪  暴力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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