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反思赵四村集体企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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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北方.重新反思赵四村集体企业改革[J].南风窗,2014(4):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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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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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风窗》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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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改制的动因是乡镇集体企业被内部人控制,滋生腐败,即实际控制人不合理地占有了企业的部分收益;改制的方向和结果却是把企业半卖半送地"明晰"给了控制企业的内部人,即让实际控制人可以合法地占有企业的全部收益。距离以"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为主要内容的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20多公里,有一个赵四村。该村的一部分村民在过去10年持续不断地斗争和上访,他们的诉求却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矛盾的源头是当年的村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产权归属问题。经过了1990年代末期风风火火的改制,曾经红火一时的乡镇集体企业已经离开舞台中心一段时间了。充分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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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改革 村集体 内部人控制 实际控制人 乡镇集体企业 改制 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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