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犯数罪,其中部分罪行未被提起公诉,公安机关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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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 ,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 ,可以要求复议。实践中我们常遇到这样的问题 :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认定犯罪嫌疑人同时犯有甲罪和乙罪。而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只认定犯罪嫌疑人犯有甲罪 ,对乙罪既未提起公诉 ,也未作出不起诉决定 ,而是不了了之。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时 ,可否对检察机关的行为视为不起诉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 ,要求复议?黑龙江魏国强纪秋雁魏国强、纪秋雁同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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