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之不足 |
| |
作者姓名: | 王运生 |
| |
摘 要: | 告知制度是刑事诉讼中行使刑事执法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把刑事诉讼中有关的诉讼权利通告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获知的一项制度。告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有关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及取得律师帮助权。刑诉法第154条规定 ,开庭的时候 ,审判长……告知当事人有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第33条第2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 ,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