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社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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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有芳.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社会基础[J].人民公安,20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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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有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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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警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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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面临着一个不争的事实:犯罪质量在提高。 早在1990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就指出:黑社会组织已经在广东、海南、湖南等省出现,并有由南向北、由沿海向内地发展的趋势。1998年11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在执法检查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严重”是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主要表现之一。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研究问题专门作过多次批示。不少专家学者也认为,我国滋生、蔓延有组织犯罪,无论从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等各方面都已具备了条件。黑社会性质犯罪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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