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效益作为程序正义价值的应然性 |
| |
作者姓名: | 宋东来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
| |
摘 要: | 程序正义是程序法追求的终极目标,而效益是程序正义的应然价值之一。效益和公正共同构成程序正义价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今天,法律中的效益问题经常为人们所忽视,影响了法律的制订和实施,进而影响到了法律正义的实现。本文拟借鉴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提升效益价值在程序正义中的地位,以期在今后的司法实务中能以较小的成本实现较大的收益。
|
关 键 词: | 程序正义 效益 价值 法律的经济分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