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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撤销省转业建设委员会的通知
摘    要: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已于1958年3月10日撤消停止办公,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我省复员工作情况,湖南省转业建设委员会决定于1958年7月1日撤消并停止办公。各专区、自治州、市、县转建委员会的撤消时间由各级转建委员会自行决定。各级转业建设委员会撤消后的经常工作分别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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