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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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君.对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认识[J].法制与社会,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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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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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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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应是其来源地群体,其他归属都是不合适的。依据知识产权的著作权归属原则——谁创造了智力成果,谁享有其著作权,决定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造者即其来源地群体是其著作权主体。谁创造了智力成果,谁享有其著作权,是国际上通行的知识产权归属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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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艺术 知识产权 权利主体 权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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