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香港和大陆确定合同适用法冲突规范之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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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世健.试论香港和大陆确定合同适用法冲突规范之特点[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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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世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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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香港城市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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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绪论随着香港的回归,大陆和香港之间的经济、政治和法律交往愈加频繁。两地之间的经济贸易合同将日益增多。大陆和香港之间的法律冲突或香港和大陆法律、实践之不同及其影响成为现实问题。遂产生研究两地的冲突法异同之必要。合同适用法(governipglawofcontract)的确定是香港和大陆冲突法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香港现行的冲突法规则存在于普通法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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