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是1996年下半年开始做律师的。刚做时从诉讼业务学起,因为诉讼业务是律师业务的基础,同时也是要求技巧最高、综合运用最强的业务形态。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努力多做案子,每个星期都要出庭三到四次,对每个案子准备得都很认真。刚刚入行,自己的同学、朋友都在法院做着最基础的书记员工作,不像现在的律师有一个庞大的关系网,当时的我真是“白丁”一个,没有任何因素可以借力,只能靠着对事实、对证据、对论证逻辑的把握,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自己的客户争取最大利益。我就是在这种心态下认真地做每一个案子。诉讼对抗性强,我脑子里天天想案子,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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