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杨军武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摘    要:公诉机关: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靳守邦,局长。 委托代理人:贾新民,山西省衡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忠元,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市安邑水库管理委员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