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草案立法建议笔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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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平 武咏 芮晓峰 李文青 顾一心 马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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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南京市邮政局,南京大学,连云港维尔利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律师,研究生,主任律师,主任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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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1998年9月5日《人民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文公布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同日《法制日报》和9月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草案全文。公布法律草案进行“全民公决”并不是我国立法的必经法定程序,将一个尚未生效的法律草案公诸报端,为公众提供一个实实在在参与立法的机会,这一举措本身蕴含着巨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新的合同法草案不分经济合同、民事合同、不分国内和涉外,凡是合同关系都适用新的合同法,它规定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则,一旦生效,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这次“广泛征求意见”活动得到了广泛的响应,本刊亦收到了大量来稿,这里选登几篇以飨读者,并期对草案的修订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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