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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的法律地位及权力监督机制探析
作者姓名:宋丽敏  胡小纯  张利鹏
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
摘    要: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执行者,在我国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实践中村委会却有角色失衡的问题,甚至以村委会自治代替了村民自治,不受制约,不受监督,影响到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应当加强村委会的建设,实行对村委会权力的有效监督,强化村委会责任的追究。

关 键 词:村委会  村务监督委员会  权力监督机制  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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