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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学会法学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了奖励省法学会会员在法学研究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促进我省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奖励对象为能履行会员义务的省法学会会员。第三条每年第二季度申报上一年度的研究成果。每年申报一次。但研究成果的第一作者非本会会员的不能申报。第四条研究成果申报人须填写《福建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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