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与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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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旭怡,杨婧.《监督法》与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J].传承,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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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旭怡 杨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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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中,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处于更为薄弱的地位,<监督法>的颁布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但是也有其局限性,因此应当同等重视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促使抽象行政行为更好的发挥其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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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法 抽象行政行为 监督 权力机关 司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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