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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候选人接受选民“面试”之我见
作者姓名:贺大新
摘    要:时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即。按照修改后的新《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如何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代表候选人如何向选民介绍自己的情况和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

关 键 词:代表候选人  选民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面试  选举委员会  《选举法》  组织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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