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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逻辑研究对象的探讨
引用本文:孙大爽. 关于法律逻辑研究对象的探讨[J]. 辽宁警专学报, 2003, 0(6): 26-27
作者姓名:孙大爽
作者单位: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辽宁,大连,116033
摘    要:法律逻辑属于逻辑学,它是逻辑科学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因而是应用逻辑的分支学科。法律逻辑不仅运用形式逻辑的知识,还运用辩证逻辑的知识,以及语言逻辑,论辩逻辑等逻辑知识。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法律概念、法律推理、法律工作者的思维过程、法律逻辑的分析方法,如传统形式逻辑的定义、划分、概括与限制、演绎、归纳、类比等方法以及辩证逻辑的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相结合、具体分析和抽象分析相结合、对立统一的矛盾分析法等。

关 键 词:法律逻辑  研究对象  探讨
文章编号:1008-5378(2003)06-0026-02
修稿时间:2003-01-07

Probe into the Study Object of Legal Logic
Sun Dashuang. Probe into the Study Object of Legal Logic[J]. Journal of Liaoning Police Academy, 2003, 0(6): 26-27
Authors:Sun Dashuang
Abstract:
Keywords:legal logic  the object of study  pr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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