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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上海市政府每两个月 向人大通报重要工作 上海市政府将建立一项新的制 度,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重要工 作情况,并已为此制定了具体办法。 据悉,这项制度是根据《上海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 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上海市 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经市政府与 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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