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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句丽的法律制度
作者姓名:李爽
作者单位: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
摘    要:高句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逐渐完善的历史过程,即司法权日益由“诸加评议”向王权之手集中。公元373年,小兽林王实行改革,颁布律令,进一步完善了高句丽的刑罚制度。高句丽的刑罚主要有惩治谋反、谋叛之法;惩治军事失利及战俘之法;惩治盗窃之法;惩治杀伤牲畜之法;惩治买卖守墓烟户之法;违反职制之罪。高句丽法律以严酷著称,其主要特征是原始色彩不断减少更趋制度化。

关 键 词:法律制度  高句丽  刑罚制度  惩治  司法权  制度化  经历  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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