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今年高校收费标准不提高
摘    要:教育部指出,2003年,全国高等学校的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提高,也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高等学校招收的专升本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预科生、定向生应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不得额外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民办二级学院、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收费,在严格、科学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的前提下,原则上可实行按成本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须经省级政府批准。一些普通高等学校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所属民办二级学院,并借机高收费的做法是错误的,要坚决制止…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