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新形式,共享法庭有其产生的实践基础与现实基础。浙江省内各地的前期探索为其全面推广积累了经验。共享法庭从运行模式、数字化应用、构建诉源纠纷解纷网络等三方面,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由于共享法庭全面推广时间短,仍然面临着建设流于形式、工作人员的能力无法满足民众的需求与期待、无法与法院内网关联实现信息互通、部分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备不均衡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从以下方面优化共享法庭的建设: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共享法庭使用率;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考核机制;三是加强统筹协作,实现全域共享法庭“一网共用”;四是完善基础设施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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