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由政府规划主导的城市化进程,既是我国践行已久的模式,也是新型城市化建设希望借以突破"城市病"的路径设计。但归根结底,城市化是一个社会变迁的过程,本质上依赖社会的全方位自主参与;这就造成了作为手段的政府管理本位,与作为目标的社会权利本位之间的分离,新型城市化建设必须要克服这种分离所可能带来的冲突。这就要求在地方政府进行规划的过程中,更新规划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话语结构:一方面,在地方政府行使规划权推进城市化的价值理念层面,理顺权利话语和权力话语的优先位次,始终强调权利话语权的优位性;另一方面,畅通权利话语参与规划决策中的渠道,开拓多种社会参与形式,依托法治平台,促进权利话语和规划权之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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