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功能变迁与路径选择——以法与治的关系为主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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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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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的困境表现为司法承载过多的社会治理压力,导致司法主体与行政主体功能错位。《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厘清了司法重"法"、行政重"治"的辩证关系,实现了司法的主体性回归与监督功能的强化。同时,立法、行政与司法共处于治理转型与公法秩序的构建和维护中,司法还应积极发挥对政府治理的规范效应与指引作用。司法与行政"既分且和"能够确保司法监督功能的发挥与指引作用的实现,共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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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监督功能 指引作用 |
Tak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Governance as Main L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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