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认知及其实现机制——以陈爱华案与华源公司案为主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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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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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是以主动审查为基础。公报案例陈爱华案为主的相关案例抽象了一般审查—适当评价—选择适用的处理规则。华源公司案为附带审查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审查力度提供可能,体现为运用多种解释方法对规范性文件展开形式主体、职权、内容要件等多方面审查;裁判文书中以《决议》形式对规范性文件作出合法性判定,监督功能及司法能动性进一步提升。该案为如何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了良好借鉴。同时,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处理建议、结果公示制度亦将为行政诉讼附带审查功能最大化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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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附带审查 一般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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