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工作室“潜规则”被告人组织卖淫分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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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鹏,孟珊珊,李钦鹏.影视工作室“潜规则”被告人组织卖淫分获刑[J].法庭内外,2009(12):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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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鹏 孟珊珊 李钦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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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0后贱女孩”的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举报,源源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员孙巧、北京模特艺术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孟庆波利用影视工作室组织多名少女卖淫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2009年10月23日,海淀区法院对这起三人含伙组织并引诱未成年人聚众卖淫案件进行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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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作室 “潜规则” 卖淫 组织 影视 被告人 未成年人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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