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未出师徒弟履行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
作者姓名:熊继前  王煊城  徐新友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未出师徒弟履行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熊继前王煊城徐新友所谓未出师徒弟履行职务,系指未出师徒弟遵照师傅之吩咐和传授之技艺,单独履行职务的情形。未出师徒弟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力,在参与社会劳动、创造物质财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