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认真贯彻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省召开了有专、市、县民政科(局)长参加的全省民政会议,并制订了「关于贯彻执行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的计划纲要」,各专、市、县民政科(局)长于会毕返回工作岗位后,立即在地委、县委会议、县府行政会议上向当地党政领导作了汇报,在党政领导的积极支持下,大部市、县召开了区、乡民政干部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并作了具体布置,少部分县虽未专门召开民政会议,但亦在三级扩干会上作了传达,不少县还利用各种场合如县各代会常委会议、农业生产合作社干部、武装干部等会议进行传达,一般乡亦在县民政会议后召开了乡民政委员会做了传达,潞安看四乡截至九月份已召开了四次民政会议,第一次会传达了决议布置了代耕,其余三次会均检查了代耕和救济工作。长治、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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