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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与法学研究的若干问题
作者姓名:冯文利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情况下,以共同富裕为目的,基本经济问题和经济关系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和资源由市场配制的经济运行体制.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真正以权利为本位的和以法制为本位的经济,它对法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法学研究应与经济学研究紧密结合马克思曾指出:“法的关系正象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法的关系取决于经济关系这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而我国过去的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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