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透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作者姓名:邓和军
摘    要:纳税人享有知情权,但知情权却在当下的现实很难实现.国家有义务采取措施,命令公务员申报财产、收入,以构成"廉政制度"的一部分,这样既可保障纳税人"知情权"的行使,也使国家履行监督义务变得较为容易.

关 键 词:知情权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监督义务  行使  国家  公务员  廉政制度  现实  透视  保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