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非法竞争罪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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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兴良.关于设立非法竞争罪的建议[J].法学,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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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兴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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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具有商品经济的一般属性,因而同样存在竞争。近几年竞争机制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作用愈来愈大。因此,对竞争的法律保护,就成为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内容。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制裁,是对竞争的法律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个外延十分广泛的概念,假冒商标、假冒专利、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等,从广义上说,都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范畴。从狭义上说,不正当竞争行为指那些毁坏其他企业信誉、假冒其他企业的外观包装、假冒商号等行为。我们认为在刑法中有必要设立非法竞争罪,以完善对竞争的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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