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数据共享渠道的欧盟方案与启示——基于欧盟《数据治理法》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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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韬略 熊艺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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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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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智能汽车的数据商业化利用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21YJA820032);;上海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出镜的法律风险及防控研究”(项目号:22692104400)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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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世界主要经济体都面临数据流动性不足、公众对数据开放信任度较低的问题。欧盟《数据治理法》通过增设公共部门数据再利用、借助数据中介服务、数据利他主义三种数据共享模式以及提供相应的组织、技术保障,试图拓宽数据来源并促进数据开放。这部法律尽管存在一定不足,但其以数据公平利用为核心理念,标准化、规范化数据共享流程,以政府背书、组织中立、程序民主等方式提升数据共享制度可行性和信任度的做法,对我国数据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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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欧盟《数据治理法》 公共部门数据再利用 数据共享 数据利他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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