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优先股的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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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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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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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东平等原则的实质是股份平等,它要求相同股份相同权利,不同股份不同权利,优先股的存在与股东平等原则并不冲突.发行优先股影响股东权益至巨,因此,公司之发行授权有其必要.优先股的发行需关注其发行条款,透过合同性设计符合公司需要的优先股.在立法论上,优先股的发行条件、发行规模、发行时期、发行目的、发行条款均不宜由立法予以限制,以实践优先股的合同性格,从而满足公司融资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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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优先股 股份平等 合同性 发行限制 私法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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