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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性化:一个概念的澄清
引用本文:张德淼,陈柏峰.法律人性化:一个概念的澄清[J].法商研究,2005,22(1):90-96.
作者姓名:张德淼  陈柏峰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湖北,武汉,43007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3
摘    要:近年来,“法律人性化”一词开始流行,但由于相关问题的讨论缺乏专业法律人的参与,人们对这一新词的使用还不规范,对其具体内涵也没有达成基本共识。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出发,结合“人性化”一词的日常意义和非法律的专业性含义,“法律人性化”是指法律必须与人性相协调,并尽可能以温情的方式得到施行。明确这一定义后,就很容易判断出在使用这一新词汇过程中的常见误区了。

关 键 词:人性  人性化  法律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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