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华侨社会,史的分析(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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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G.W.史金纳,许华.泰国华侨社会,史的分析(续)[J].南洋资料译丛,19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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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G.W.史金纳 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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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四章不稳定的类型:第三世到第五世王統治时期的暹罗中国人社会甲、通婚和同化 19世紀暹罗中國人社会的主要社会事实,也許是缺乏中國妇女。1893年以前几乎沒有中國妇女移入;在1882-1892年中國人移入时期中,女性人数在到达的中國人中不超过2%-3%。当时,華南侨区的宗族会社从未准許妻子随丈夫出國,因为担心会失去整个家庭。迁移出國的人被認为是到國外賺錢以便耀祖荣宗,然后囘家料理家务。未婚女人移居國外,更被認为是不可設想的;当然,那些由于家庭貧困而被賣为妓女的又是例外。的确,1910年以前移入暹罗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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