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内涵再探讨 |
| |
引用本文: | 陆敏菊.“法治”内涵再探讨[J].思想政治课教学,2003(Z1). |
| |
作者姓名: | 陆敏菊 |
| |
作者单位: | 苏州科技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系 |
| |
摘 要: | “法治”是一个开放的概念,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法治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而“与时俱进”地发展变化的。它有以下几方面最基本的涵义。一、“法治”意味着秩序,俗称“法秩序”。“法治”意味着人的基本的权利和自由,诸如生命和财产等权利得到保障,不受非法的伤害、侵犯和破坏。而这种保障主要由负责执法的警察所提供。比如,一旦社会发生骚乱,“法秩序”必然要受到损害,这时如果警方能够成功地制止骚乱,“法秩序”就能够得以保存。二、“法治”意味着规则。意味着将整个社会的一切活动均置于一定的规则约束之下,凡事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