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抄袭之作必须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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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老师:您好。我是贵刊的一名忠实的读者。贵刊2003年7~8期合刊上《学教一得》栏目中“一堂‘插嘴’课的启示”一文,系为剽窃抄袭之作。现我把被抄袭文章的复印件寄来,请你们予以严审,以对读者负责,并维护原作者利益,打击这种剽窃抄袭行为。致意李军编后:经核实李老师来信反映的问题属实,同时,也有其他一些教师来信或打电话反映这篇文章属剽窃抄袭之作。我们将严肃处理此问题。今后,凡属剽窃抄袭之作,一经查出:第一,责令本人检查并退回稿费;第二,通知本单位领导;第三,在杂志上公开曝光。我们欢迎李军等老师的正义之举,我们欢迎读者举报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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