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品责任发展风险抗辩及其救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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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迪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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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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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责任发展风险抗辩,但仅有一条抽象的概括性条文,没有具体的运用规则,也没有规定对这种抗辩采取何种救济.国家应建立产品责任的发展风险救济制度,将产品发展风险而侵权的赔偿纳入国家补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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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发展风险抗辩 救济 国家补偿 |
文章编号: | 1008-8628(2006)06-0082-02 |
修稿时间: | 200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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