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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补助机械化秸秆还田,标准为每亩20元
摘    要:正为引导农民在秋季通过实施玉米秸秆全量还田,实现农作物秸秆禁烧,提升耕地地力,促进我省农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近日,省政府决定对2016年玉米秸秆还田作业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亩20元。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补助对象,为采取翻埋和碎混两种还田方式进行玉米秸秆还田作业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补助资金将下拨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县(市、区)根据2016年秋季验收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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