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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应纳入绑架罪范畴
作者姓名:
孟传香
作者单位:
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
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认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这种规定给理论和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惑,索债型非法拘禁行为在本质上属于绑架行为,立法机关应对其进行重新定位,将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纳入绑架罪的范畴,同时对绑架罪的量刑幅度进行修改,以解决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的困惑,真正体现罪行相适应原则。
关 键 词: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
罪行相适应
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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