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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登斯“现代性”理论的认识
引用本文:郭国仕.关于吉登斯“现代性”理论的认识[J].法制与经济,2008(4):117-118.
作者姓名:郭国仕
作者单位:[1]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2]龙岩学院,福建龙岩364000
摘    要:许多社会学家对现代社会提出不同看法,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后现代时代已经到来;也有的则认为现代社会的现代性还未完成;吉登斯则选择一条不同的道路对现代社会进行剖析,认为现代社会是现代性激烈展开的社会。是一个断裂性、风险性、全球性、相互关联性的社会。现代性社会特质的形成是由四个制度性维度构成,推动现代性形成的三个基本动力来源是:时空的分离、脱域和现代性的反思性;吉登斯抛开了西方社会流行的两种社会学的分析方法——主体主义和客体主义的分析方法。以社会实践的方法对现代性社会进行了分析和阐释,形成自己独特的社会学研究视角。

关 键 词:吉登斯  现代性  理论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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